本报讯 (通讯员王 淼)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柳泉铺法庭的法官来到一个偏远村庄,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方便群众参与诉讼。
几年前,张某在深圳一建筑工地干活时摔伤,脊柱严重受损,双下肢行动不便,被评定为二级残疾。妻子王某曾于2019年6月提起离婚诉讼,当时得知张某行动不便,法官就到其家中开庭审理,因双方未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判决不准予离婚。
11个月后,王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已经知道张某的情况,案件立案后,便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直接邮寄到张某家中,并把开庭地点定在了张某家中。双方对这次开庭都很满意,张某特别感谢法官能够上门开庭,充分保障他的诉讼权利,为其参与诉讼提供方便。
今年以来,镇平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跨域立案、巡回办案、网上开庭等措施,在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