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株待兔

  发布时间:2010-03-17 11:54:31


执行案件不仅需要依法办案,往往还需要有耐心。最近我就是靠“守株待兔”才圆满解决了一个拖了长达6年的案子。

20037月,张某非法组建的建筑队在给人建房时,房屋倒塌,雇工杨某受伤,杨某随后花去医疗费两万余元。2004年,张某被宛城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判决赔偿杨某医疗费用。

案子虽然判了,但在执行上却“卡了壳”。由于张某正在狱中服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他于2006年刑满释放后,只履行了1500元后即外出打工,该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我接办该案后,多次到张某老家走访。上个月,我在走访中得知,张某的弟弟准备盖房子。我马上想到,张某很有可能回来帮忙,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于是我和另一名执行法官轮流到张某弟弟家附近守候,来了一次“守株待兔”,终于发现了张某。见到张某后,我向他讲解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最终被我们的执著所打动,表示愿意赔偿。(作者在宛城区法院法警队工作)

文章出处:3月17日《南阳晚报》09版“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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