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模仿“古惑仔”暴力讨债

非法放贷讨债犯罪团伙获刑

发布时间:2020-07-27 10:35:16


    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丁清凌 杨相全)尾随堵门、电话滋扰、威胁恐吓、喷油漆、送花圈、非法拘禁......7月21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谢某等7人8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017年,谢某伙同李某等人租赁南阳市文化路银基大厦5号楼1209室作为“天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对外经营高息放贷业务,李某负责财务账目,谢某负责员工使用和收放款,齐某等人为催收人员,李某、谢某等人的实际放款利率均为1毛以上,同时收取砍头息,借款到期后不能按时付息,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

    谢某等人为了保证本金和利息的追要,纠集齐某等人对到期未还款人员采取尾随、滋扰、堵门、摆花圈、辱骂、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方式进行威胁。逼迫借款人还款。李某、谢某对参与要账的团伙成员用发放工资或者发红包、请客吃饭等方式予以奖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李某为索取债务,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谢某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其他成员较为固定且多次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⑥3

文章出处:2020年7月27日《南都晨报》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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