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巧借查封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0-07-29 08:59:14


    本报讯 (通讯员杨 萌)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异地成功执结一运输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赵某于2018年11月在郑州各大童装店进购一批价值7000余元的衣服,由被执行人河南某物流公司托运至西峡,不巧运输车辆在运输中途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货物损毁。赵某将河南某物流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河南某物流公司在约定期限赔偿赵某货物损失6000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决定前往郑州,对物流公司实地查控。大雨瓢泼,路途遥远,执行干警并未休息,一路直奔该物流公司。在该物流公司院内,干警发现有排列整齐的物流车可供执行,当即准备将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得知自己物流车要被执行干警查封、扣押后,物流公司负责人马上派员工将钱转入指定银行账户,这起运输合同案件顺利执结。②5

文章出处:2020年7月29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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