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的临近,考生们也开始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部分考生家长望子成龙,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大学。而一些不法分子也抓住这个机会,利用高考考生及其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通过各种途径取得考生家长的信任,从而骗取钱财。3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承诺包办正规大学统招生和军校内部招生名额进行诈骗的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纯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判处被告人吕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王纯伟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在西安市做点小生意。2008年,他看到西安高等院校众多,便打起了利用高招发财的主意。为了骗取考生家长的信任,王纯伟首先给自己编造了两个社会关系:一个是其朋友的亲戚是陕西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一个是他女友的叔叔是第四军医大学副校长,然后开始对外吹嘘:这两个关系都能弄来内部指标和名额,能够办理正规大学统招生和军校统招地方生。有了这两层关系还不够,为了真正把考生家长的钱骗到手,王纯伟与朋友刘某(另案处理)还制作了大量相应的虚假招生简章及相关协议,其中吕元帮助王纯伟制作7份假录取通知书。自2008年5月份开始,被告人王纯伟与刘某开始大肆行骗,王纯伟采取预收定金再发放虚假录取通知书、虚假学员证等形式,通过张某介绍生源,先后骗取南阳王某某、曹某某等九名学生家长钱款共计114.54万余元。后考生家长发现无法兑现承诺,才知道受骗,随向警方报案,王纯伟、吕元先后被警方抓获。案发后,仅追回赃款46.4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纯伟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吕元明知被告人王纯伟在进行招生诈骗,而帮助其制作假录取通知书,起辅助作用,亦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纯伟认罪态度较好,已退回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吕元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随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纯伟、吕元均服判,不上诉。
(编后语)
近年来,每当高招前后,骗局总是屡屡发生。这些诈骗人员惯用的伎俩无外乎以下几种:一是谎称与学校领导或招生人员有特殊关系,可以弄到高校的“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等,诱骗考生和家长;二是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可以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三是故意混淆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网络教育班、自考助学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更甚者还会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四是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将来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进行诈骗。五是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携带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取得家长的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让家长先付定金,将钱骗到手后就消失。
其实现在高招程序已经很规范和很透明,不可能用钱买分数,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不存在公布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军队院校从2008年起已停止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揭穿这些骗术并不难,只需要甄别录取通知书真伪,查询录取手续是否备案等。很多情况下,不法分子犯罪手法并不高明,之所以能骗取家长信任,主要是考生和家长上学心切,对招生政策不了解,对录取程序不熟悉,心存侥幸心理。
在2010年高考来临之际,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家长以平和心对待高考,对所有涉及分数的划定、学校的投档线、降分的政策等,都要到各级正规招生机构去咨询,不能盲目听信各种许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