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童雨 赵晓东)“没想到你们真的帮我要回了赔偿款,谢谢!”近日,在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申请人李某拿到7万元赔偿款后激动地说。
据悉,赵某驾驶机动车与步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后李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与判决后,赵某拒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赵某名下无房产、车辆等,银行账户也无存款。而后赵某外出打工,家中也没有能力履行义务,目前只能偿还申请执行人1万元。
近日,赵某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表示要履行义务。原来,执行法官将赵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高”措施,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培训,却因法院“限高”而无法乘坐飞机,便主动履行义务。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