诓客户理赔有假 骗钱财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0-03-18 14:56:25


作为保险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理应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但淅川县合众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尚某却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诓客户理赔金有假,骗取现金20000元。317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尚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8年9月25日,淅川县上集镇周岭村村民轩某的丈夫周三虎病逝。按照规定,其儿子得到了合众人寿保险公司死亡理赔金5万元。2009921,时任淅川县合众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被告人尚某通过轩某的妹妹轩某某告之,说公司怀疑周某的保险理赔金有问题,近期将派人前来核查。并捎话说自己和曹某关系很好,可以帮忙,让原告方准备2万元活动费用。为了让原告方相信,被告人尚某让远在湖南的女儿刘某打电话谎称总公司将派南阳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曹某负责对该理赔进行核查。9月23日下午,被告人尚某将轩某交给自己的2万元现金汇入自设帐号,次日取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没多久,轩某某碰到了该公司经理郑某,才知道姐姐上当受骗,随后立即报案。案发后,尚某的家属将2万元现金退还给轩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尚某在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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