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拒不支付抚养费 干警帮忙讨回

发布时间:2020-08-14 09:34:02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童雨 万春磊)8月11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耐心劝解,促使被执行人夏某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件。

    2018年,魏某与夏某因孩子抚养费问题,闹上法庭。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明确:男孩由魏某抚养,由夏某自2018年5月1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调解书生效后,夏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夏某,因孩子正值初三学习的关键时期,执行干警以孩子的学业情况和身心健康为出发点,深入细致地对夏某进行劝说,并告知他抚养子女是作为人父的法定义务,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夏某同意认识到错误,履行法定义务。⑥3

文章出处:2020年8月14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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