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王阳)“大热天的,为了案件你们不辞辛苦尽心尽责,真是太感谢了!”8月10日,一位当事人来到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拉着执行干警蒙雷的手连声道谢。
2018年2月,马某、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朱某借款24万元,马某、李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利息月息1分。后经朱某催要,马某、李某仅支付利息至2019年2月,本金及下余利息至今未付,朱某将2人诉至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马某、李某分期偿还朱某本金及利息,但2人再次失信,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封了2人名下的两处房产。迫于压力,马某、李某偿还了朱某24万元本金,利息达成了和解协议。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