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份,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案件1537件

《南都晨报》报道: 破解执行难 为百姓追回1.5亿元

发布时间:2020-08-19 08:51:57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至7月份,该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907件,执结案件1537件,执行标的金额1.5亿元,进一步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对确实无能力执行的 争取申请人同意后终止执行

    2015年,黄某驾驶的无牌四轮拖拉机与王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坐人杨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某赔偿118862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黄某家境贫困,家中还有一脑瘫患者,确实无能力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对黄某实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考虑到申请人生活也十分困难,经杨某家属申请,法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

    本案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例,法院在案件符合终本条件的情况下,并未放弃对申请执行人权利的维护,积极协助当事人申请执行救助资金,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对有能力却不履行的 依法查封名下财产并予以惩戒

    2014年,潘某向车某借款350万元,法院以民事调解书调解潘某分4批偿还车某本金及利息。

    在执行阶段,潘某未全部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法院向潘某送达执行裁定书,责令将其名下的5辆轿车送至法院,潘某未履行此义务。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潘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潘某当庭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剩余款项180万元,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本案中,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能力却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生效判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侦查、起诉和审判,有效打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⑥3

文章出处:2020年8月19日《南都晨报》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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