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王晶雅 李冬冬)出了交通事故后,对方已经赔付了相关费用,可是西峡县的王某和万某两人,却以意外摔伤为借口又报销了部分医疗保险费用。殊不知,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诈骗。8月18日下午,西峡县人民法院来到该县五里桥镇北堂村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这两起诈骗医疗保险金案件。
王某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站在被告席上。2018年5月9日,王某与谭某在西峡县城一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协议谭某已补偿他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3万余元。随后,王某以自己意外摔伤为由,在医院报销医疗保险,2019年5月9日骗取医保资金1万余元。今年6月,西峡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在比对核查交通事故数据和医疗保险报销数据时,发现王某涉嫌诈骗医疗保险金,王某随后投案自首。“不懂法害了我。”庭审间隙,王某后悔地对记者说,当时他只是想多报销点医药费,没想到这种行为属于骗保。当天与王某一样追悔莫及的还有万某,他也是发生车祸在对方赔了钱后,同样以摔伤为由,骗了医保资金5800余元。
法庭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被告人万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医保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页,并进行详细讲解。法官告诉大家,根据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广大群众应依法享受医保待遇,不应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非法骗取医保基金,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戒。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