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8月20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寻找躲避执行的老赖,为申请人追回执行款。
杨某随李某在某工地干活,李某支付报酬。2014年8月,杨某在施工过程中从2楼摔下受伤。经司法鉴定,杨某损伤构成二级伤残。在杨某住院治疗期间,李某支付医疗费54600元。杨某与李某对赔偿款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经审理,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杨某损失223368.37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仅支付几千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发现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当天执行活动中,李某被带回了法院。后申请人与李某经过自愿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