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吴红军 李桂芳)“多年欠款终于在你们的帮助下要回来了,太谢谢你们了……”8月28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履行所欠货款义务,原告孙某拿到货款后对法官和调解员连声感谢。
此前,宛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张某承诺分期向孙某履行货款,后经当事人申请,该案按照法定程序流转至速裁团队,由法官李炎进行审查。李炎审查后认为该案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双方达成了协议,速裁团队便出具了调解书。谁知在调解书出具后,张某却推翻原来的调解意见,坚决不同意调解,即不出面,也不签收调解书。
李炎在询问孙某后得知,孙某曾多次催要皆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诿,这次拒绝签收调解书的目的还是为了拖延时间,规避法律义务。李炎遂将案件情况告知诉前调解该案的调解员褚松武,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李炎和褚松武本着化解矛盾促和谐的办案态度,分别在电话中向张某详细讲解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对已经达成协议的调解意见无故反悔,以及拒不履行应该支付的货款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劝导,张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8月28日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去年以来,该法院速裁团队和诉前调解中心实行速裁团队和调解员“捆绑”的诉调对接模式,案件从诉前调解阶段到速裁团队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阶段,“捆绑团队”之间做到了互相配合、无缝衔接,让兼具“法律味”和“人情味”的调解成为常态,让法院司法为民和定纷止争的职责落到实处,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