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人性化执法助力企业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0-09-15 17:13:32


    9月14日,经过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找到了圆满的解决方案。作为两家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李某和王某对内乡法院执行法官人性化的执行方式、为双方企业发展着想的服务理念表示由衷地钦佩和感谢。

    2018年,李某经营的内乡某食品公司因厂房扩建需要向王某经营的南阳某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170万元的混凝土等建筑施工材料,并以合同形式约定付款时间和逾期违约金比例。然而,到了约定时间,李某的公司迟迟没有付款。多次催要无果后,王某的公司向内乡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9年4月,经过内乡法院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内乡某食品公司于2020年4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建筑施工材料款和违约金共计170.6万元,原告南阳某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然而,2020年春节,新冠疫情爆发,各大企业纷纷停工待产。迫于经营压力,内乡某食品公司在前期支付80万元欠款后,剩余90余万元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偿还。原告虽然对被告的经营困难表示理解,但因疫情的不确定性,害怕被告破产,仍要求尽快实现自己的债权,因此向内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内乡某食品公司作为本地中小微企业中的典范,发展势头迅猛,公司运转一直良好。但受疫情影响,又因食品行业特殊性,疫情期间亏损较大,目前资金周转困难,虽有恢复发展势头,但仍然不具备一次性清偿90余万元欠款的能力,且该企业的土地、厂房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强制执行,会导致其资金链断裂,甚至有破产风险,这并不是执行的初衷。

    因涉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稳定,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执行和解的可能性。因此,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申请人南阳某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向他们讲明内乡某食品公司的现状,并和申请人一起多次走访该公司,查看其发展情况,确定其现在确实周转困难,但是长远来看有充足还款能力。经过多次调解,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后,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内乡某食品公司主动追加保证人,并保证在六个月内清偿剩余90余万元欠款。至此,执行法官既保证了申请人的债权,又避免了“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帮助两个企业渡过了难关,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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