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丁清凌)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七里园法庭深入冯楼村文化大院,巡回审判一起相邻排水纠纷案件,吸引不少村民前来旁观。
原告王某与被告骞某系邻居,王某因生活需要在家门口进行下水道改造及路面硬化,但被告骞某以该土地系被告使用为由阻止原告进行改造,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王某一纸诉状将骞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骞某不得阻拦原告施工。本案中,被告骞某现使用的宅基地与原告铺设排水管道所经过的争议土地并不相连。法庭审理后遂当庭判决,原告王某在铺设排水管道后应将地面恢复平整,被告骞某不得阻拦。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