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集中退赔受害人

发布时间:2020-09-16 15:39:41


    本报讯 (通讯员谢 瑾)近日,唐河县法院集中对以宁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6名受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金额共计26.1万元。

    2015年,宁某以开发房产为由,要购买高某位于源潭镇的老房子,遭到高某拒绝。后宁某以滋扰、威胁等手段,迫使高某出售房屋。两人签订协议,房屋建好后宁某给高某房屋两间,与旧房屋相互置换。但房屋建好后,宁某以房子质量好、面积大为由敲诈勒索高某4.5万元。除了被害人高某外,以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还对其他被害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受害群众多,社会影响大,进入执行程序后,唐河县法院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追缴、查封涉案财物,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彻底查清涉黑恶财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②5

文章出处:2020年9月16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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