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报道: 方城县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涉黑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7 17:20:38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方法宣)9月7日至15日,方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23人涉黑案件。李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虚假诉讼、非法经营10个罪名,潘某某等10名被

    告人涉嫌非法经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妨害作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曾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李某某不思悔改,伙同他人在方城县开发商住小区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随即在该小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私人会所,从事非法发放高利贷业务,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了以李某某、李某原为组织领导者,彭某、张某、杜某某、李某柱、程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社会影响恶劣。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该案的全部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充分发表了意见。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文章出处:2020年9月17日《河南法制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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