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扫黑除恶

进行时

发布时间:2020-09-24 08:47:55


    本报讯 (通讯员吴源源)唐河县人民法院日前运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以许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许某某、古某某、秦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出庭接受审判。

    2015年初,被告人许某某、古某某、秦某某三人合伙出资成立非法放贷公司,以被告人李某某为中介向不特定人员非法放贷。在借款人无力还款和到期不还的情况下,被告人许某某、古某某、秦某某三人预谋指使龚某负责要账。龚某为了收回借款从中牟利,纠结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威胁、辱骂、摆花圈、放鞭炮、喷字等“软暴力”或将受害人非法拘禁、强行扣留受害人财物等手段进行滋扰、非法讨债,作案二十起,受害人达十余人,涉案资金七百万元,在唐河境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②5

文章出处:2020年9月24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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