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法院“十个字”规范法官办案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发布时间:2010-03-23 08:31:28


为进一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内乡县法院提出“十个字”规范法官办案,从而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实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案件的审结率和调解率、撤诉率比去年大幅度上升。

一、公正。公正即要认真解决好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问题。该院要求广大法官牢固树立良好的程序观,树立程序优先理念,自觉克服和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性错误倾向,平等地保护和对待当事人诉讼权利,使程序法律在广大法官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形成良好的司法习惯,使司法公开看得见、摸得着,让群众充分感受阳光司法。

二、效率。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为防止无期限的 “马拉松”审判与执行。该院加强审判管理,最大限度地缩短诉讼周期。强化和规范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严格执行合议庭工作规则,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三、便民。进一步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因案制宜,研究制定办案方法,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诉讼着想;改善审判作风,坚持文明办案。切实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给予人民群众以极大的诉讼方便和司法温暖。

四、廉洁。健全防范机制,狠抓“十不准”廉政机制的落实,整治法官队伍,一旦出现问题绝不姑息手软。同时,注重法院文化建设,陶冶法官情操,匡扶法院正气,为法院发展增添思想动力。

五、监督。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群众、新闻媒体等对法院所办案件进行有效监督,注重接受监督的实效性,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的及时性,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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