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延娟 通讯员 陈立丽 孙维宸
出台20条措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这是9月23日下午,记者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上,南阳中院专题发布了《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十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十项措施》,同时介绍了全市法院发挥执行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情况,体现了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另外,南阳中院还向社会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
敲诈勒索强占股份
团伙成员被判刑
2017年以来,沙某与李某为敲诈他人财物、插手纠纷、替人讨债,先后纠集多人到施工现场,采取封堵进出道路、持械打砸施工机械、恐吓施工人员等方式,阻挠现场人员施工,致使宛城区高庙镇多个在建工程被迫停工。同时,沙某还采取车辆封堵工厂大门、聚众“亮队”等方式,对福建商人郑某进行恐吓、滋扰,强行占有郑某经营的某食品厂50%的股份,导致该食品厂无法正常经营。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沙某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生产防疫物资遇困境
法院协调解难题
台某与张某共同经营新野某酒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白酒、酒精等产品。2017年9月30日,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两人向某银行新野支行申请贷款167万元。2020年以来,该酒业公司第一时间响应复工复产号召,向社会供应大量防疫酒精。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该公司资金紧张,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构成违约。某银行新野支行提起诉讼,新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债务人企业向社会提供防疫酒精,不但能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而且能够确保防疫物资的充分供应,为防控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若强制还款必然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故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协调银行和企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台某、张某分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为了6名农民工
联动执行讨工资
王某等3人承包位于镇平县杨营镇某处的部分建筑工程后,将该工程门窗及木工交给彭某等6人具体施工。彭某等人负责的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收到工程款。经过多次催要,王某等人以没有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为由推脱。该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等人承担还款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镇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王某等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确保农民工基本权益尽快得到保护,镇平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召集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信访局、杨营镇政府、业主方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在确保相关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形成共识,由业主方直接将款项打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账户,在镇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将上述款项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