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南阳师院

《南阳晚报》报道: 用真实案例 普及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0-09-29 08:27:26


    本报讯(记者 王延娟 实习生 马鹏飞 通讯员 陈立丽 郭栋)9月2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一起非法猎捕和收购他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到南阳师范学院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在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陈某某、马某某、郭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等人在禁猎区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和收购他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果子狸4只、小麂7只、猪獾8头、野猪9头。被告张某某、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对以上被告人及其他非法猎捕人猎捕的野生动物予以收购、销售,各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今年1月20日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同时,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陈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系统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各被告均对各自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且愿意履行损害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并表示今后不再非法狩猎、出售野生动物,并承诺告诫身边的人都行动起来共同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因本案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白云结合环境法的内容,针对野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政策、环境的预防与修复等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内容,给旁听的师生进行普法宣传,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单。同学们纷纷表示,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采用鲜活的真实案例教育学生,展现生动的实践教学课堂,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③8

文章出处:2020年9月29日《南阳晚报》W8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