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走进师院公开审判非法猎捕和收购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南都晨报》报道: 破坏生态环境 必将付出代价

发布时间:2020-09-29 08:29:23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9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阳师范学院公开巡回审判一起非法猎捕和收购他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的教师及学生参加旁听,该次公开审判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师生们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在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陈某、马某、郭某、徐某、李某等人在禁猎区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和收购他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果子狸4只、小麂7只、猪獾8头、野猪9头,被告张某、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对上述被告人及其他非法猎捕人猎捕的野生动物予以收购、销售,各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于1月20日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履职中发现陈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系统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各被告人均对各自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且愿意履行损害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及相互辩论,从双方在庭审中的不断辩论中还原案件事实,并对双方所举证据当庭进行质证认证。法庭辩论结束后的陈述环节中,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人强调:“我们的生产生活决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希望各个机关部门能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加强野生动物源头保护和综合治理,实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各被告人均表示今后不再非法狩猎、出售野生动物,并以身作则,及时告诫监督身边亲朋好友都行动起来共同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因本案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白云结合环境法的内容,针对野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政策、环境的预防与修复、环境司法理念等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内容,给旁听的师生进行普法宣传,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单。同学们纷纷表示,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采用鲜活的真实案例教育学生,展现生动的实践教学课堂,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⑥3

文章出处:2020年9月29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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