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重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执行干警有针对性地提出“缓期支付本息,制定未履行保障条款”的可行性执行方案,引导申请执行人南阳市某银行和被执行人南阳市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是2020年9月29日发生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的一幕。此次善意执行,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保住了百余名工人的饭碗和企业生机。
该案执行初期,执行干警刘亚南仔细查阅诉讼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并了解到被执行企业仍在生产经营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但运营资金周转困难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如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极易产生企业停产倒闭、工人失业等系统性风险。根据该案具备盘活债务、和解履行的基础条件,刘亚南在完成案件的必要前置工作后,立即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
沟通过程中,被执行企业表示对借款事实及金额均没有异议,愿意偿还贷款。贷款未能依约偿还系多种因素造成,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因病突然去世,企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经营危机,加之今年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生产运营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现企业正处于复工复产重要阶段,生产经营状况正逐步走上正轨,希望能够延期还款,缓解企业生存压力。
经执行干警刘亚南的释法引导,申请人也认识到,在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保障下,通过“缓期支付本息、制定未履行保障条款”等一系列措施,优化具体的偿债履行方式,才能更有效、更完整地实现债权追偿,避免被执行企业破产清算风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保住了企业,保住了百余名工人的饭碗。
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中央、省委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法院“执行合同”专项活动要求,统筹推进新冠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宛城法院依法执行、善意执行的重要任务。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依法活用财产查封措施,消除申请人顾虑,兼顾企业生存现状,制定未履行保障条款,一方面依法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保”住了百余名工人的就业和他们的基本民生,“保”住了企业的生机,“稳”住了企业的阵脚,为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争取了宝贵时间,为市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