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

《南都晨报》报道: 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10-13 09:34:58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 马高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维护企业各方合法权益,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南召县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道路上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公正高效审理商事案件,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积极推进诚实守信社会体系建设,为南召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倾听企业意见 助力企业发展

    9月23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云阳法庭庭长闫学东走访辖区内的锦天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瑞集团云阳铸造有限公司、杰达土工材料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的业务范围、发展状况及运营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仔细询问企业对法院司法服务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法律问题,切实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各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对闫学东的到访表示感谢,希望法院经常进行走访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为企业合法、有序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帮助。

    “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依法服务和保障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亲清和谐、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城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闫学东说,他们将为企业提供更直接、更务实、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企业权益

    2019年5月,南召某公司与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于同年5月5日立案。经调解,法院于2020年6月5日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的调解内容,南召某公司于8月18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方,有协助在南召县某单位向其公司账户拨付工程款后转入三方约定的监管账户的义务。因此,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方,账户被冻结。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与银行、其他公司存在银行转账、投标、中标等业务往来,账户被冻结后,对其生产经营影响巨大,故而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9日向南召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撤销其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被执行方信息的公示,以保障其正常运营。

    法院接到申请后,为维护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申请人同意撤销对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

    与此同时,法院及时向上级汇报,向各有关执行平台联系解除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解除其公司进行贷款、转账、投标、中标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顾虑。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当事双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走访涉诉企业 保障企业运营

    今年以来,南召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针对辖区企业的走访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推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17年4月,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铸造件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工业产品。期间,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在2018年4月至7月期间,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按订单数量生产工业产品,但产品生产出来后,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该产品市场需求有变化为由拒绝接受该产品,致使该产品一直积压于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仓库,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货款和损失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将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

    南召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焦太升受理该案后,仔细梳理案情,全面分析两家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随后于9月24日走访辖区涉诉企业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对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诉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力争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同时定分止争,化解纠纷。

    实地走访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之前,焦太升先联系了本案的被告湖北某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约好时间与其企业代表一起赶到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对该产品库存数量进行核对,对双方产品往来账目进行核算,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协商调解。

    在对南阳某工业有限公司实地查看的过程中,焦太升引导被告方代表现场观看该产品的制作流程,亲身体验制作工人工作的艰辛。在当事双方的座谈协商阶段,焦太升明理释法,讲解疫情防控下法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努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经过焦太升耐心调解,当事双方相互理解了彼此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表示将好好协商,尽快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纠纷,使各自企业尽快投入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去。此次走访与座谈,为案件快速结案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座谈结束后,焦太升与两家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两家企业近年来的经营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和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从司法角度给予解疑释惑,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⑥3

文章出处:2020年10月13日《南都晨报》C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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