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哥阳哥,我刚在审判庭看到侯某某了,咱今儿一定给他拘留了!”“真是择日不如撞日!找他那么多次找不到人,这次自己送上门来了!”这一幕发生在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
侯某某在2018年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李某某起诉到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侯某某归还李某某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该款还清之日。判决生效后,被告侯某某一直拒不履行。李某某向唐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李某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却没有任何收获。执行干警第一次对被执行人侯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侯某某和当事人协商先还款3.5万元,其余随后继续履行。双方同意后,侯某某交付了3.5万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仅执行干警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再去家中找他时也是次次扑空。
10月13日下午,上班经过审判庭的执行干警刘亮看到了一个带着口罩、眼镜,全副武装的人,觉得似曾相识,刚走到办公室,突然想起那个人就是被执行人侯某某,便立即跟案件承办人张阳联系,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原来,侯某某因起诉他人当天来开庭,却没想到尽管自己“全副武装”,但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执行干警认出。开庭结束的侯某某一出审判庭,就被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执行干警带走了,真可谓是这边开庭结束,那边手铐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