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巡回法庭进高校

发布时间:2020-10-20 09:39:25


    本报讯 (通讯员陈立丽 郭 栋)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一起非法猎捕和收购他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南阳师范学院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的教师及学生参加旁听。

    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陈某某、马某某、郭某某、徐某某、李某某等人在禁猎区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和收购他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果子狸4只、小麂7只、猪獾8头、野猪9头,被告张某某、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对以上被告人及其他非法猎捕人猎捕的野生动物予以收购、销售,各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于2020年1月20日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陈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系统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各被告均对各自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且愿意履行损害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及相互辩论,从双方在庭审中的不断辩论中还原案件事实,并对双方所举证据当庭进行质证认证。各被告人均表示今后不再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并承诺告诫身边的人都行动起来共同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因本案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②9

文章出处:2020年10月20日《南阳日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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