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8年婚外情 到头来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20-10-20 09:46:19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李冬冬)女子白某与已婚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8年,好不容易等到该男子离婚,却发现该男子又有了新欢,曾答应的送给白某房子也反悔了。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物权纠纷案件,拿到判决书的白某悔恨不已,苦等8年,最后却落了个人财两空。

    做“小三”8年 到头来人财两空

    2011年,叶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白某相识,并以恋人关系开始交往。2014年8月,叶某为了让白某有安全感,以白某名义购买一处房产,并付了首付款。此后,除了日常生活开销,叶某每月还转钱给白某用于偿还贷款。

    2019年2月,叶某与妻子离婚。苦等8年的白某没等来“转正”,等来的是两人的分手。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房屋无偿归白某所有,后续分期由白某偿还。白某搬离时,叶某突然反悔,更换了房锁密码,带着新女友继续居住。白某眼看要人财两空,将叶某诉至法院,希望法院根据二人所签订的协议维护自身权益。

    法官提醒 必须树立正确婚恋观

    7月9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一审认为,原告白某认可案涉房屋首付款由被告叶某出资,双方签订的协议显示涉案房屋为双方共同购买,并非原告单方出资购买;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亦未办理预告登记,原告诉请对涉案房屋的物权保护无依据;原告在明知被告有配偶而与之同居,违背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婚姻伦理秩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依附于“婚外情”的财产赠与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在效力上应予以否定。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请。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成年人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应当明确预知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正当的恋爱关系,一定会自食恶果。”法官李向阳说。⑥3

文章出处:2020年10月20日《南都晨报》C12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