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42人涉黑团伙受审

发布时间:2020-10-21 08:39:53


    本报讯 (通讯员王晶雅 李冬冬)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陈某某等4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告人段某某、邹某、周某、郑某某、薛某某、石某、李某于2013年“结拜”,被当地老百姓喻为“八大金刚”。他们通过各种手段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和有前科劣迹人员扩大势力,在淅川县域进行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替人索债、插手民间纠纷等行为,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

    庭审中,合议庭对4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举证质证。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②9

文章出处:2020年10月21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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