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杰超 通讯员李涛)因见义勇为,追赶肇事逃逸车辆,3月22日下午,卧龙区人民法院干警马俊顶受到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办的表彰。马俊顶被授予“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同时获得2000元现金奖励。
2月3日20时40分,市城区两市民晚饭后外出散步,在人民路被一辆疾驰而来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撞飞,造成一人腿部腓骨骨折,一人腿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事发当时,下乡执行案件返回的卧龙区法院干警马俊顶正好从此经过,他开着警车追出40公里,终将肇事车逼停。
由于马俊顶做好事没留下姓名,伤者家属多方打听才知道见义勇为者是马俊顶。马俊顶的事迹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月24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对马俊顶见义勇为行为奖励1万元,并号召全院干警向他学习。而马俊顶当场把这笔钱捐给法院作为困难当事人救助基金。
据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作出批示,要求大力宣传马俊顶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