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妨害公务获刑
发布时间:2020-10-28 08:37:58
本报讯 (通讯员王 卉 薛平平)日前,一男子因骚扰女性接警员,被民警依法传唤,却不予配合持刀追砍民警并砸坏警车,最终因妨害公务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边某明知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故意持刀袭击正在对其依法传唤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边某有期徒刑一年。②10
文章出处:2020年10月28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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