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调解涉外离婚案

发布时间:2020-10-28 08:40:20


    本报讯 (通讯员王 崇 何 杨)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外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中文名),系缅甸国籍,常住石佛寺镇,与被告杨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在河南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婚后生育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时常争吵,便分居生活,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向镇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考虑到王某现从事翻译工作,需要在两国之间往返,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善于从事调解工作的姜法官,决定通过调解解决诉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姜法官从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做杨某的工作,杨某也认识到既然夫妻感情无法和好,不如好聚好散,在双方对女儿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原、被告便共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该起涉外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处理。②10

文章出处:2020年10月28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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