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童雨 郭义丹)“谢谢法官们,我的土地要回来了,耕种也能顺利进行。”10月27日,在新野县溧河铺镇的一处田间地头,申请人张某在交付完成的土地上播撒小麦种子时开心地说。
2014年,溧河铺镇某村民小组与张某签订调地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张某自2015年开始耕种。2017年,王某等人未经张某同意在该土地上耕种。2019年,张某委托他人耕种时遭王某等人阻拦,之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等人返还其侵占的土地。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先后多次来到该地进行走访勘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10月27日,新野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在土地周围拉上警戒线,在政协委员以及该村书记的见证下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顺利完成土地的交付。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