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程远景 通讯员顾东升 穆晓枫)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在四里店镇某村执行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案外人郑某杰等三人蔑视法律权威,被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
被执行人郑某因拒不支付申请人的工程款,方城县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途中,郑某的儿子郑某杰、儿媳李某、侄子刘某三人驾车赶到执行现场,三人态度蛮横,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撕扯,妄图阻止法院对郑某实施强制措施。
面对此突发情况,干警立即向执行局指挥中心进行汇报,将暴力妨碍执行的三人进行控制,并强制带回法院。鉴于三人妨碍执行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方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三人分别作出了拘留15天、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