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源源)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火眼金睛,发现了“自投罗网”的被执行人,将其堵在了法院的执行局院内。
侯某某在2018年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李某某起诉到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侯某某归还李某某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该款还清之日。判决生效后,被告侯某某一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第一次对被执行人侯某某采取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侯某某和当事人协商先还款3.5万元,其余随后继续履行。不料,侯某某在交付了3.5万元之后便“消失”了。
近日,侯某某因起诉他人来法院开庭,担心被发现,侯某某戴着口罩、眼镜将自己遮挡起来,没想到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执行干警认出。开庭结束的侯某某一出审判庭,就被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执行干警带走,将其拘留。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