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内设机构改革,基层法院行政庭逐步成为综合审判部门,除办理行政案件外还需要兼顾民事等其它案件的审理工作,工作任务较重,出现了忽视行政审判业务、案件质量下降的态势,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存在边缘化倾向。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畅通联络通道,密切与基层法院的联系,确保基层法院行政审判的基本质量,提升行政法官的办案能力,特别是解决行政案件发改率高的突出问题,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制定了《行政庭员额法官联系指导基层法院规定》(以下筒称《规定》)
《规定》共八条,要求每名员额法官联系指导2到3个基层法院,并就指导范围、沟通次数、重大复杂问题解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员额法官联系指导基层法院,主要任务是收集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解答法律适用问题,帮助解决审判实际困难。同时要求员额法官应主动搜集发改案件情况,听取基层法院异议意见,每季度进行分析讲评,帮助全市行政法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技能,提升案件质效,减少案件发改率。
为确保《规定》有效执行,激励员额法官认真对待联系指导工作,《规定》还要求员额法官做好指导情况工作记录将该工作计入平时考核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