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曹萌 王彬)3月26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摇号机对南阳市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南阳市三川房产公司部分房地产一案随机机选评估机构。这是自去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南阳中院首次采用此种方法选择评估机构。
2005年至2007年期间,南阳市三川房产公司先后11次从南阳市商业银行贷款2亿余元,到期后三川公司未归还,商业银行起诉后,南阳中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其诉请。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三川房产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商业银行遂申请南阳中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南阳中院司法技术处受该院执行局委托选择评估机构对三川房产公司部分房地产进行评估。
为保证评估机构选择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机选评估机构过程中,南阳中院邀请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财政局、新闻媒体及中院纪检监察部门等对评估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人参与监督。经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选号、启动摇号机具一系列程序,南阳君广信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最终被摇号机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