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巡回法庭进家中

  发布时间:2020-11-19 11:30:13



    11月18日下午,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南召县皇后乡某村巡回审理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

    2020年5月,范某经李某介绍到南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某火车站干活,5月20日,范某在施工干活过程中被铁轨滑落砸伤右脚,造成第1、2、3趾骨骨折。事故发生后李某向范某支付了7000元医疗费,剩余的医疗费都是范某自行垫付。后因双方意见不统一,范某于10月份将李某和南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南召法院。

    受理该案后,综合审判庭法官吴丰成考虑到原告范某行动不便,到庭困难。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方便诉讼,吴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巡回法庭设在原告范某的家中。

    11月18日傍晚,吴法官一行冒雨来到原告范某的家中。小小的屋子里,国徽立中央,一张桌子,几张凳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及律师各就各位,组成了临时巡回法庭。

    庭审中吴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从情理入手,以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吴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完结。

    “吴法官,太感谢你们了,知道我行动不便,亲自上门为我开庭,并且这么快就解决了我心头的难题,我真的感到很高兴!”原告范某紧紧握着吴法官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

    近年来,南召法院大力开展巡回法庭,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能对案件本身起到积极化解矛盾作用,还能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把法治课堂搬到老百姓家中和群众身边,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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