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暴力索要欠款 男子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20-11-25 10:27:02


    本报讯(记者 王延娟 通讯员 赵倩)昨日,记者从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刘某因多次采取殴打、威胁手段向他人索要欠款,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5年10月,债主杜某(另案处理)以月息9分的高息向受害人李某锋放贷30万元,因李某锋不能按约定归还高息贷款,被告人刘某受杜某指使与竺某(另案处理)、王某伟(另案处理)等人,强行闯入李某锋家中进行语言威胁,索要欠款,并轮流多次到李某锋办公室采取静坐滋扰、贴身跟随的方式向李某锋索要高息借款。2017年5月30日,在杜某带领下,被告人刘某伙同竺某、王某伟等人,将正在上班的李某锋骗至车上,采取殴打和语言恐吓的方式对李某锋进行威胁,迫使其在已归还杜某256000元的前提下,又让李某锋与杜某签下37万元的借条。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③8

文章出处:2020年11月25日《南阳日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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