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季评价自查及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11-30 09:02:18




    11月26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季评价自查及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红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南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新华主持。南阳中院相关责任单位及卧龙、宛城、高新法院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南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新华首先传达了“南阳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第一次评价结果通报”,并就填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和指导。南阳中院政治部副主任赵晖宣读了《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南阳中院民三庭、民四庭、审管处、立案一庭、法技处、执行局及卧龙、宛城、高新法院等负责同志,分别就营商环境填报工作中涉及法院工作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进行汇报交流,并就下一步如何完善相关数据、加强佐证材料、提高填报效率等提出改进措施。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薛红喜副院长强调:

    1、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优化营商环境与提高法院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体现,各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派专人负责,并作为长期工作来抓。

    2、要明确职责和任务

    要根据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及责任分工,将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明确下来,再逐项把职责清单分解到各个部门,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抓好工作落实。

    3、要树立问题导向、查找问题不足

    这次营商环境评价自查是查找和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在填报和自查工作中发现当前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出台相关制度措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提升。

    4、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这次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有责任意识,做好上传下达,共同努力共同配合,在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同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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