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0-11-30 09:45:25






    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会,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忠民对民法典中环境保护规范进行体系性解读。培训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南阳中院环资庭、行政庭、审监庭员额法官,受邀请的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宛城区检察院相关同志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建民主持。

    张忠民教授多年来主要从事环境司法、能源法的研究。先后出版和发表数十部环境司法、能源法领域的专著和文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十余项课题研究,核心参与了多部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立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张教授语言生动幽默,逻辑清晰,他通过对民法典中的环境保护规范进行了体系性解读,详细阐述了民法典对环境保护司法工作的指导意义,为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行政机关开展环境执法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工作指引。

    会后,与会同志表示受益匪浅,感受颇深。丁建民副院长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南阳中院专门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全市范围内环境资源类案件。两级法院干警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持续加强对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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