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打开心结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0-12-02 14:29:07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亚芳 通讯员王 崇)11月30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法官通过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履行了交付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0年7月份,毕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镇平县法院起诉与刘某离婚。经过了解,毕某、刘某家庭矛盾较大,刘某不同意离婚仅仅是想拖延时间。如果判决,双方的矛盾可能会更加尖锐。法官多次与刘某沟通,了解刘某对待婚姻的态度,讲解利弊,刘某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对婚后购买的车辆等共同财产,双方争执不下。经过法庭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车辆归原告毕某所有,陪嫁物品归被告刘某所有。调解生效后,被告刘某却不配合原告毕某对车辆进行过户。

    毕某拿着调解书找到了法官,法官本着化解矛盾、息事宁人、让当事人少跑腿的考虑,遂拨通了被告的电话,告知其配合车辆过户是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若不积极配合会造成严重后果,得不偿失,经过释法明理,被告同意配合车辆过户。11月30日,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到法庭办理了车辆交接手续,本案最终圆满解决。②5

文章出处:2020年12月2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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