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工程停工、经理“躲猫猫”,一边是12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殷切期望,近日,在桐柏县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拖欠工资案中,办案法官通过40余天的不懈追击,迫使被申请人南阳市某建筑公司向12名讨薪工人如数支付了工资和赔偿金共3万余元。
2008年10月,陈广等12名进城务工人员到南阳市某建筑公司一处工地上干活。后工程因故停工,陈广等人为讨回10258元欠薪,向桐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09年7月29日桐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要求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陈广等人工资10258元及所欠工资额二倍的赔偿金20516元。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广等人遂向桐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建筑公司负责人余某以工程停工、外出要账等种种理由逃避拖延执行。一次,执行法官电话通知余某到院接受调查时,余某称马上要到市里要账随即关掉了手机再不露面。随后,法官们便采取蹲守的方法,在公司办公地点、余某所住宾馆等处,连续查找其下落。当办案法官在宾馆餐厅找到正吃午餐的余某,拆穿了其外出要账的谎言,同时告知已将他在某公司的一笔款项予以依法扣留,被困在墙角的余某这才承诺三天内结清欠款。承诺期限届满,法官准时来到建筑公司,替陈广等人如数要回了工资,前后44天时间圆满执结了这起拖欠工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