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各项工作彰显“四个特点”

  发布时间:2010-03-30 08:29:59


2009年以来,邓州市法院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彰显“四个特点”。

一是努力践行工作主题,大局意识显著增强。该院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增长、保发展”的工作大局,严格按照南阳中院下发的“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和“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及移民迁安指导意见”,结合“调解年”活动,努力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稳定。积极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弘扬法治,方便当事人诉讼。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确保天天院长接待、假日法庭等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落实到位,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审结刑事案件620件,判处犯罪分子  911人,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38件,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审结行政案件104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再审案件14件,依法纠正错误判决;执结各类新收执行案件593件,标的额  5832元;排查出的33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积案已全部执结。坚持把调解工作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全过程,民事案件调解、撤诉1641件,调撤率77%。

三是司法管理力度增大,更加科学规范。修订完善司法质效评估、队伍及个人绩效评价、司法政务目标管理“三位一体”的司法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季考核讲评、年终排序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严格卷宗评查,坚持问题案件问责等制度,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该院被中院二审、再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同比大幅下降。

四是风清气更正,争先创优氛围浓厚。形成了“庭与庭赛、人与人争”的浓厚氛围,审判工作取得了“三升三降”(结案、调解、服判息诉上升,上诉、申诉、发回改判下降)的良好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10个集体和21名个人受到南阳市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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