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七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10-03-30 09:10:13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的思想,今年,制定七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一是强化学习,定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人大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接受监督自觉性和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认真落实对四大班子的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将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向四大班子报告。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争取理解、支持。  三是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按照省法院的要求,设立专门用于代表委员联结的“联络之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案件执行、担任廉政监督员。对于每周排期开庭的案件,要提前向人大、政协通报,由他们自行选择旁听。  四是定期走访。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每月走访问23名监督员,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  五是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并按时按要求面见代表、委员,通报办理结果,  六是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七是制定全面整改措施的,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深挖根源,强化措施,切实解决,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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