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程远景 通讯员左 颖)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范某某等23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某某1996年因持枪寻衅滋事被桐柏县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刑入狱,其刑满释放后以经营加油站和网吧为依托,笼络周某、梁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等犯罪行为,为别人摆平事端,暴力争抢矿山资源,获取经济利益,形成了以范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桐柏县城、城郊、黄岗一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