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延娟)12月8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一行人来到唐河县张店镇北马庄村,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而这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是亲兄弟。
上午9时30分,随着审判员庄严宣布,庭审正式开始。原告韩某军诉称,1997年,原被告四兄弟分家,在老宅基地位置上划分四处住宅,分别归兄弟四人所有,原被告的宅基地位于同一排。按兄弟四人书面约定,原告住宅的出路经被告大门前出行,门前路宽按照村里的规划为7米。被告在其门前搭建简易房,造成原告出行困难,双方发生纠纷。因此,原告韩某军将自己的哥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韩某久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拆除门前路上的简易房,打通道路,保证其正常出行。
案件的承办法官刘书堂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亲兄弟,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打通道路是小事,让亲兄弟握手言和才是最重要的。庭审中,刘书堂以理释法,以法明理,劝导原被告双方应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原告决定撤诉。一条路打通,方便了出行,更是打通了兄弟间的隔阂。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