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当前热门的社交软件,不仅为人与人之间交流提供方便,有时还能为执行法官结案派上大用场。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巧借微信,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该案快速执结。
2018年被告杨某驾驶半挂车在西峡县某路段与原告陈某驾驶的半挂相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西峡公安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杨某全责,原告无责。陈某经司法鉴定身体各部位多级伤残,为维护合法权益,陈某将杨某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杨某在约定期限内向陈某赔偿各项损失90000元。面对生效法律文书,杨某拒不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卷宗了解到申请人陈某系安徽人,被执行人杨某系宁夏人,二人身在异地无法前来法院。为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承办法官特事特办,通过立案登记卡上的电话添加双方当事人为微信好友。以避免对方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信任,承办法官采取视频的方式向对方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通过微信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一边将双方的心声转达给对方,一边耐心细致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杨某履行判决义务,案件执结。收到案款的申请人对案件的快速执结表示满意,同时对法官的用心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