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李吉 张中梅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邓州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开展一系列活动,精准施策,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该院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开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继续深化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公平正义插上“科技翅膀”,更好地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辖区经济高效发展打造法治“沃土”。
现场释疑 完善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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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到河南凯达汽车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杨俊华通过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现场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征求企业职工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法院坚持畅通企业从审判到执行全过程的诉求渠道,依法平等全面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举办讲座、走访座谈等,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内良性发展。
今年以来,该院审结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营商环境类案件832件,标的额达1.08亿元。
送法进企 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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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闻群英和一级法官王嗅到国网河南邓州市供电公司进行了涉电民事纠纷法律知识培训暨《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
两位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就涉电案件的法律防范、法律责任承担和《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法律规范的创新、突破等问题进行了生动讲解。
通过面对面与企业职工交流,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也有利于涉电纠纷的法治化解决。
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相关涉电案件17件,均有效化解。
律师座谈 形成共同合力
9月27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律师座谈会,邀请23位律师代表参加。
参会律师表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才能,为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贡献力量。参会律师就涉民营企业、企业家强制措施使用等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对律师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和说明,表示法院将逐一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改进工作,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律师作为重要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推进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邓州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和律师的联络机制,充分倾听律师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工作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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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民意 提升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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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会议邀请20余名不同行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会。
座谈中,黄志牧业、新荣冠酒业、天韵家俱等企业家代表纷纷建言献策,围绕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时玉尧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并表示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针对性强的司法服务。
长期以来,该院扣紧“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健全和企业家互联互通联动机制,加大对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共同营造和谐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长期未结涉企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同时,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守住“清”的底线,提高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获得感安全感。去年以来,该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4797件,涉案金额10.74亿元。
稳定杠杆 风险提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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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该院组织部分民事员额法官到邓州农商银行召开专题座谈会,共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金融机构防范风险能力。民二庭庭长王明军对涉及农商行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性问题,向银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农商行职工踊跃发言,针对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们咨询,与会法官详细整理了农商行职工关注较多的法律问题,并认真进行了解答。
时玉尧对银行提出了诉前风险防范及诉讼行为规范的相关建议,建议银行要做好信用担保资质审查、借款人借款用途追踪及资金状况风险防控,谨慎审查贷款人还款能力、完善贷款担保手续、及时做好诉前财产保全等,有效避免金融风险,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放贷时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固定相关证据,做好法律应对。
近年来,该法院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创新工作举措,为金融机构提供文明、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去年以来,该法院审理金融借款、担保、票据、保险等纠纷案件1209件,涉案金额9.83亿元。积极参与邓州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活动,审结相关案件411件,标的额达1.3亿元,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邓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心系群众 审判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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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李某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穰东法庭,向该法庭庭长李晓刚和员额法官穆志洋表达谢意。
原来,李某系两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窦某、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欠李某两个合同工程款46000余元和43000余元。李某多次追要工程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工程款。
承办法官穆志洋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耐心聆听双方意见。并耐心向被告释法析理,告知法律后果,劝诫被告诚实守信。不到1个月时间,调解10余次。最终,被告人主动联系支付了工程款。
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快速有效解决群众纠纷。2019年以来,3000余起民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半数以上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