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法官施策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20-12-16 08:34:34


    本报讯 (通讯员王 淼 王 崇)12月13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灵活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因案施策,兼顾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执结案件。

    2010年5月,被告南阳某农业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始租赁原告镇平县侯集镇某村民小组的土地作为收购秸秆场地,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为无固定期限,每年租赁费为600元,租赁期间先支付当年租金方可使用,解除或终止租赁协议时,被告必须将原告的耕地恢复原状。后因被告方违约,双方对簿公堂。

    执行干警承办该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调查走访,发现被告已无能力支付把耕地恢复原状的费用。唯一可以变现的就是抵押的那部分机器设备,被告也在积极进行处理,可是一直没有成功。法官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联系镇里、村里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认可抵押机器设备的型号、数量,申请执行人同意接收这批设备,作为耕地复耕费用。

    12月13日,在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接收了设备,当场写下了结案证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对镇平县人民法院因案施策灵活执行表示感谢。②7

文章出处:2020年12月16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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