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延娟 通讯员 宋梦楠 郑娜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借助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化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增多,骗子通过各种欺骗手段获取受害人信任,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了近段时间法院审理的部分网络诈骗真实案例,希望对提升大家的防骗、识骗能力有所帮助。
案例一:股票内部群不可信,被拉进群血本无归
“我们这里有推荐内部股、必涨股,保证你稳赚不赔,请问您有兴趣加入吗?”2018年底,资深股民李某接到一个自称是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掌握有一手资源,保证让李某的投资稳赚不赔。李某考虑一下,就添加了对方的微信。
加入股票内部交流群后,殊不知群内大部分都是诈骗团伙的内部人员,他们分别冒充客户、分析师、指导老师等身份,在群内发布虚假的客户盈利图片,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之后将其真实身份隐藏,通过PS其身份证信息、编造虚假姓名等手段,让受害人完全对其信任,以夸大公司实力,吸引李某投资。李某先后多次投资,因为诈骗团伙能后台操作,李某投入的钱很快就亏损了,诈骗团伙抓住李某不甘心赔钱的心理,让李某继续加注资金否则平仓出局,最终李某在某虚假平台上共计亏损3万余元。
今年9月29日,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南阳某电子商贸公司于2017年成立后,大量招募业务员,对业务员进行培训,对外谎称从事股票配资、期货等业务,然后购买虚拟股票交易平台,利用平台实施虚拟盘炒股诈骗。通过购买股民电话号码,导入自动拨号网络电话等方式向目标客户拨打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该公司团伙人员称他们每天拨打200多个诈骗电话,寻找目标人群。最终,该诈骗团伙的业务员分别以犯诈骗罪被判处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例二:线上交友有风险,当心被“爱情”冲昏头脑
“在网络上交友涉及金钱的一定要慎重,希望大家都不要再被骗了!”2019年3月至4月,受害人王某萍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网友赖某城,并与之确定恋爱关系,在取得王某萍的信任后,通过赖某城的诱导,王某萍加入“财通国际”投资赚钱,最终在该平台相继被诈骗18万余元。
7月28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潘某杰(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廖某富在广东省成立贸易公司,该公司在网上购买并搭建名为“财通国际”的期货外汇交易平台,并招揽业务员,对外发展吸引客户投资进行诈骗活动。这些业务员通过感情联络、欺骗引诱等手段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向受害人推荐该虚假期货外汇交易平台,引诱受害人通过平台充值,通过后台“风控”手段更改数据,人为控制行情涨跌,致使受害人投资亏损,从而骗取受害人钱财。最终诈骗团伙的成员,分别以犯诈骗罪被处以十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例三:搭建虚拟平台设下圈套,引诱网民投资
2018年2月,被告人左某伙同王某、陈某国(另案处理)建立“众鑫期权”和“汇恒期权”网站,租用西安市未央路某大厦进行办公,聘请业务员拓展业务,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寻找客户,用添加微信、PS照片、炫富等方式冒充成功人士,获取受害人信任,诱骗客户进入“众鑫期权”和“汇恒期权”网站,对虚构股票进行投资从而实施诈骗。
“对方主动添加我为好友,无意中看到他的朋友圈,全都是上流社会的社交日常,心中很是羡慕,不知不觉就中了骗子的圈套。”2019年3月,受害人侯某春在“汇恒期权”虚拟平台投资失败后,懊悔地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左某等人伙同马某舟,由马某舟使用微信冒充企业老总,获取受害人侯某春信任,诱其在“汇恒期权”平台上进行投资,侯某春被骗数额达22万元。最终,被告人左某、王某、林某、沈某君等诈骗团伙成员,分别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退赔相关人员损失。
法官说:遇事要冷静,千万别轻信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记者,这两年审理不少在网络平台被骗的案件。为了能在投资市场快速赚钱,有些网民会添加各种理财投资群,以为能从中获得投资方向,但这些群往往是骗子的聚集地,一旦加入就会被骗子盯上。他们会设计陷阱让投资者入套。同时,要对超高收益的投资保持戒心,不要被暂时的盈利迷惑双眼,避免落入网络投资诈骗陷阱。③8